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2)

中公建设工程网 2019-11-26 浏览次数:18

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已进入备考阶段,为此中公建设工程网小编整理了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法律法规》知识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法律法规》知识点(2)

环境管理的基本持点:

(1)环境管理的综合性。环境管理是由自然、政治、社会和技术等多因素错综复杂地交织在一起而形成和发展的。这就决定了环境管理的高度综合性,表现在必须采取立法、经济、教育、技术和行政等各种措施相结合的办法.才能有效地解决环境问题。

(2)环境管理的计划性。环境保护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它受着计划的制约。

(3)环境管理的区域性。环境问题由于自然背景、人类活动方式和环境质量标准的差异存在着明显的区域性。也就是必须根据各地的不同特点.因地制宜,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

(4)环境管理的自然适应性。就是怎样充分利用自然环境适应外界变化的能力,如资源再生能力,自净能力和自然界生物防治作物病虫害的作用等,以达到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目的。

环境管理的基本任务:

(1)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减少和防治环境污染,维持生态平衡,促进国民经济长期稳定的发展;

(2)贯彻和研究制定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正确处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

(3)建设一个清洁、优美、安静、生态健全发展的人类环境,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

(4)开展环境科学研究,培养科学技术人才,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对环境保护的认识水平。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2019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化工工程》考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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