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07-19 浏览次数:1102
(1)申报:个人登录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材料(劳动合同+解聘证明上传到相关说明 ),打印申请表后上报数据;
(2)收件:携带变更注册申请表原件、注册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解聘证明原件、劳动合同原件一式一份至省厅2号窗口办理(若本人无法到场,请通过支付宝鉴证码委托他人代办),该事项材料齐全当场办结,加盖“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专用章”。
注意:造价工程师转注册有一年的时间限制,未满一年无法办理转注册。中间企业更名不影响,在系统上传相关材料(营业执照+工商变更证明均上传到相关说明)即可办理变更注册。(摘自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原文题目:政务办理事项常见问题解答
原文链接:http://jst.zj.gov.cn/art/2019/5/5/art_1583653_3458872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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