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绩查询预约
预约成功以后不要错过重要时期!
点击免费预约
2025一级造价工程师免费成绩查询预约!
点击查看报名时间及入口
 

2020一级造价师《造价管理》易难考点26

中公建设工程网 2020-04-22 浏览次数:20

为应对2020一级造价师考试,编辑整理了一级造价造师《造价管理》易难考点系列,希望给各位考生带来帮助!

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已确定,考试时间为10月24、25日,距离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仅剩189天,为帮助大家进行有效的备考,中公建设工程网为大家更新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易难考点,以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更多一级造价工程师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中公建设工程网

Ctrl+D收藏本页!

更多造价工程师活动(资料,图书,视频统统免费送)及资讯:

 关注官方微信zgzjsks

加入二级造价师备考交流群 :588177550

一级造价师内部交流群:576043233

第二章

第四节 合同法及价格法

知识点 6: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一、违约责任

(一)违约责任及特点

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应依法承担的责任,与其他责任制度相比,违

约责任有以下主要特点:

(1)以有效合同为前提。

(2)以违反合同义务为要件。

(3)可由当事人在法定范围内约定。

(4)是一种民事赔偿责任。

(二)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

二、合同争议的解决

(一)和解

和解是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争议后,在没有第三人介入的情况下,合同当事人双方在自愿、互谅的基础上,就已经发生的争议进行商谈并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争议的一种方式。

(二)调解

调解有民间调解、仲裁机构调解和法庭调解三种。

(三)仲裁

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提交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约束力。不执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裁决做出后,当事人就同一争议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对仲裁协议的效力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仲裁机构做出决定或者请求人民法院做出裁定。

(四)诉讼

诉讼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法将合同争议提交人民法院受理,由人民法院依司法程序通过调查、做出判决、采取强制措施等来处理争议的法律制度。

相关阅读

2019年一级造价师考试合格名单公布汇总

各省2019年一级造价师考试考后审核事项汇总

汇总!各省一级造价师考试成绩复查事项说明汇总

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资讯的内容,此外,小编还给大家整理了模拟试题、考试考点等考试资料,更多备考资料持续更新中,更多一级造价工程师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中公建设工程网

好文章需要分享:
热门课程
更多>>

首页
免费试听
选课中心
APP下载
一级造价师咨询 一级造价师联系 一级造价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