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建设工程网 2021-12-17 浏览次数:34
第三篇 建筑消防设施
第九章 防烟排烟系统
2.排烟系统设计
(6)排烟系统设计与计算
1.排烟系统的设计风量不应小于该系统计算风量的1.2倍。
2.除中庭外,建筑空间净高≤6m的场所,其排烟量应按≥60m³/(h·m²)计算,且取值≥15000m³/h,或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建筑面积2%的自然排烟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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