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建设工程网 2019-05-21 浏览次数:108
11.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1条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对勘察、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和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
12.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拥有的建筑工程、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人数合计不得少于12人,其中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不少于9人。
13.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
《建筑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4.参考答案:A
参考解析:
建筑业企业资质分为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和施工劳务三个序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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