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建设工程网 2021-07-15 浏览次数:154
【参考答案】
1.【正确答案】 A。解析:B错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C错误,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D错误,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2.【正确答案】 A。解析:所谓多式联运,是指由两种及其以上的交通工具互相衔接转运而共同完成的运输过程。多式联运经营人负责履行或者组织履行多式联运合同,对全程运输享有承运人的权利,承担承运人的义务。多式联运经营人收到托运人交付的货物时,应当签发多式联运单据,按照托运人的要求,多式联运单据可以是可转让单据,也可以是不可转让单据。多式联运承运经营人可以与参加多式联运等各区段承运人就多式联运合同的各区段运输约定互相之间的责任,但该约定不影响多式联运经营人对全程运输承担的义务,因托运人托运货物时的过错造成多式联运经营人损失的,即使托运人已经转让多式联运单据,托运人仍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3.【正确答案】 D。解析:①现实交付。标的物由出卖人直接交付给买受人。普通发票可以作为买受人付款和履行付款义务的凭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②简易交付。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巳为买受人占有,合同生效即视为完成交付。③占有改定。买卖双方特别约定,合同生效后标的物仍然由出卖人继续占有,但其所有权已完成法律上的转移。④指示交付。合同成立时,标的物为第三人合法占有,买受人取得了返还标的物请求权。⑤拟制交付。出卖人将标的物的权利凭证(如仓单、提单)交给买受人,以代替标的物的现实交付。出卖人仅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及税款抵扣资料证明其已履行交付标的物义务,买受人不认可的,出卖人应当提供其他证据证明交付标的物的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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