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建设工程网 2018-11-05 浏览次数:402
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已经落下帷幕,但对一些考生来说这并不是结束,而是新的开始。千万不要因为2019年的考试还早就不提前准备,俗话说:“天道酬勤”,要想比其他人早一步圆梦一建,就应该早做准备。中公建设工程网小编整理了2019年一建《工程法规》考点,希望能帮考生在初期复习阶段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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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违约责任
1、承担方式
(1)法定方式: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
(2)约定方式:违约金、定金。
2、赔偿损失
(1)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3、违约金
(1)违约金与赔偿损失不能并用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2)定金和违约金不能并用
当事人若要获得最高赔偿,应当选择违约金和定金中数额较高的一种。
应当注意的是,选择适用违约金条款,定金可以原额返还(不能双倍返还)。
经典例题:
甲施工企业与乙公司订立钢材加工合同,后因供电局无故断电,乙公司无法按时完成生产任务致使交货延迟,给甲施工企业造成了损失。关于该案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供电局向甲施工企业承担责任
B、供电局与乙公司向甲施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
C、乙公司可以要求供电局向甲施工企业承担责任
D、乙公司向甲施工企业承担责任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违约责任及违约责任的免除。违约责任具有相对性。《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以上便是中公建设工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具体内容,想了解关于一级建造师的更多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中公建设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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