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建设工程网 2021-10-15 浏览次数:28
合同的要约与承诺
1.要约与承诺的概念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构成要件: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承诺: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邀请: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新要约:对要约内容做实质性变更的,比如: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报酬、履行期限、地点、方式,违约责任等的变更。
2.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要约可以撤回,但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达到受要约人。
要约可以撤销,但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3.要约不得撤销情形
(1)要约人确定了有承诺期限或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为履行做了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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