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人事考试网 2020-07-07 浏览次数:309
六、报名与考前抽查
(一)网上报名。2020年度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日期为2020年7月13日9:00~7月21日16:00,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网址为:http://zg.cpta.com.cn/examfront。
(二)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三)实施告知承诺制。本项考试报名实施告知承诺制,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中国人事考试网”“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中的政策文件、报考问答,详细了解,正确操作。网址:http://www.cpta.com.cn/GB/427073/index.html。
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应试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上述人员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填写报考信息时,将收到本次报名审核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提示,需在我省规定的报名时限内到报名考区所在的人事考试机构进行现场审核。
(四)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新注册的考生须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对于2018年之前在报名服务平台注册的考生,原则上不进行照片更换。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和证书查询认证系统。
(五)考前抽查。各考区从当年报考人员中随机选取部分人员进行信息比对,考生通过报名系统查看抽查结果。
(六)网上缴费。缴费时间为7月23日~7月26日。未被抽查或抽查结果无误的报考人员可进行缴费操作,抽查结果不通过的报考人员不可缴费操作。
(七)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打印时间为8月28日~ 9月4日,报考人员可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七、考后审查
(一)审查对象。截至2020年度,各科成绩均预合格的考生。
(二)上传补充材料。审查部门对报考资格存疑的审查对象,将告知其须在规定时限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平台”( 网址:http://jiangsu.nomax.vip/bas)上传补充证明材料,逾期未上传的视为放弃审查资格。
(三)审查结果公示。省人事考试机构通过“江苏省人事考试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col/col57253/index.html)--“专业技术专栏”对符合发证资格的考生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10天。
(四)陈述申辩。审查对象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审查对象如对考后资格审查处理决定存在异议,可自审查机构向审查对象发送查看审查结果短信或电话通知起7个工作日内,依法向设区市考试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陈述和申辩。主管部门复核后作出答复,联系方式见《咨询服务电话》(附件2)。
(五)审查对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八、证书发放
考后审查通过人员可于网上公示期结束4个工作日后,登录“江苏省人事考试综合业务办理平台”(http://jiangsu.nomax.vip/bas)自助打印《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在全省范围内与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用。
九、收费事宜
根据省财政厅、原省物价局《关于明确我省部分人事考试收费项目、标准及有关问题的函》(苏价费函〔2002〕9号、苏财综〔2002〕5号)精神,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建设工程目标控制》、《建设工程监理基本理论和相关法规》3科按每人每科60元标准,《建设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科目按每人120元标准收取考试费,报名费按每人10元标准收取。
十、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20年版《全国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可在相关网站免费下载。
中国建设监理协会网站(http://www.caec-china.org.cn/)、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网站(http://www.jtzyzg.org.cn/)及中国水利工程协会网站(http://www.cweun.org/)。
十一、疫情防控
我省将在近期出台关于做好人事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请广大考生近期关注省级及各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官方网站。
十二、其他事项
(一)各设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住房城乡建设业务主管部门及省直报名点(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中心)根据职责分工,按照《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的要求,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考试报名期间应安排专人值班,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报考人员可登录“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jshrss.jiangsu.gov.cn/),在专业网版块中的“江苏省人事考试服务”查询联系方式,咨询报考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后,阅卷部门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试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应试人员应试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试卷和答题卡(纸),防止他人抄袭造成雷同答卷。
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2020年7月2日
原标题: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2020年度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jshrss.jiangsu.gov.cn/art/2020/7/7/art_57268_929491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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