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福建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福建省人事考试网 2021-03-27 浏览次数:24

(三)填报信息

注册完成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选择考试项目,进入网上报名界面(未进行身份、学历、学位核验的考生无法选择考试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填报相关信息后,系统提示报考人员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选择采用且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后,应按“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2、未选择采用或不适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报考人员应按有关规定在线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在线上传相关材料后,等待核查部门进行在线核查。

报考人员可于上传相关材料2个工作日后,自行查看审核情况。

已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报名事项的报考人员,不可更改为“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

(1)须进行在线核查的人员范围:

①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报考人员;

②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不实承诺行为,或者因严重、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

③符合免试条件的报考人员;

④身份、学历学位信息未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⑤其他身份证件类型、境外学历学位等无法通过系统自动核验的报考人员。

⑥其他报考条件不能通过在线核验的报考人员。

(2)须在线上传的材料包括:

①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图像(JPG格式);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图像(需将毕业证书原件和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合并一张图片上传);

②符合免试条件(一)的须上传“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证明材料。

符合免试条件(二)的须上传“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有关证明材料。

(四)信息确认

报考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信息,再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报名信息确认后不可修改。

未确认报名信息前,可以点击考试状态流程中的“信息维护”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

(五)现场核查

在线核查过程中,核查部门可要求存疑报考人员补充提交相关材料。

接到核查部门通知须进行人工现场核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所属报名点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携带以下材料办理人工现场核查(各报名点联系方式见附表1):

(1)下载并打印报名表1份,由本人在承诺栏内签名;

(2)身份证原件;

(3)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港澳台居民申请参加考试,在报名时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应专业学历证书原件);

(4)符合免试条件(一)的须提供“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证明材料原件;符合免试条件(二)的须提供“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有关证明材料原件。

(六)网络缴费

1、标准收费。《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按75元标准收取,其余每科按71元标准收取。

2、如遇缴费技术问题请拨E缴通24小时客服热线4008885699。

3、换取发票。报考人员网络支付成功后,公共网络缴费系统会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票据信息(电子票据信息:用于确认报考人员身份、办理报名、考试以及换取纸质票据等其他业务)。报考人员可根据电子票据信息上“代开票据识别码”到指定银行换取打印纸质财政票据,咨询电话:0591-88367156。

4、在规定时间内确认报名费网络缴纳成功,方为报名成功!(报名费不含教材费) 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八、失信管理

(一)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

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

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暂按“报考条件待核查”处理,对其不进行成绩数据和证书相关操作,逾期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二)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三)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九、应考须知

(一)应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考场规则》,按规则要求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共4科,除《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外,其余科目均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科目,应试人员应注意以下事项:

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三)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封套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配发草稿纸,考后收回。

(四)应考人员应诚信参考,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处理。

(五)省人事考试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制定考试考务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指南。应试人员须认真遵守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请及时关注我中心网站(www.fjpt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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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各报名点核查地址及咨询电话.docx

环境保护相关专业新旧对应表.docx

原标题:202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fjpta.com/portal/bkjz/nbPe0qo.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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