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19-12-06 浏览次数:342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发布了关于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类别撤回注册的流程,下面是中公建设工程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具体内容,希望能帮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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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撤回注册申请须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撤回注册申请书》(1份);
2.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页,1份);
二、书面材料寄送联系信息
收件人:教育国际处 联系电话:010-68313351 邮编:100037
收件单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收件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甘家口21号商务楼302室
备注信息: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撤回注册申请
三、撤回注册申请工作程序
1.申请人因个人原因需撤回已通过初审且尚未公告的注册申请,需下载《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撤回注册申请书》,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并由申请人本人签字。
2.申请人将申请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快递寄送(快递公司不限,不接受到付)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以下简称“住建部注册中心”)进行审核。
3.通过初审审核的,由住建部注册中心联系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中心(以下简称“注安师管理中心”)进行撤回操作,直接退回本人未申报状态。
四、注意事项:
1.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显示如下注册状态时,申请人可提出撤回注册申请:“已审核,未上报”、“初审通过待终审”和“终审通过待公示”。
2.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显示注册状态为“已公告”时,申请人不能提出撤回注册申请。
3.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筑施工安全)撤回注册申请是申请人的权利和行为,应由申请人本人提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初审机构不受理非申请人提出的撤回注册申请。
4.申请人可在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中查询本次注册申请的具体时间。如对系统显示的申请时间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注安师管理中心(010-84945620/64898716/84911404/64937467)进行处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摘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侵删】
文章链接:http://www.pqrc.org.cn/Details/Publish_Details_
Form.aspx?RowGuid=5f6c87bb-b6f1-484a-a9ef-ecdc65c13e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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