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建设工程网 2019-01-13 浏览次数:89
2018年7月份应急管理部下发了注安职业资格制度、考试办法、考试大纲征求意见稿,该意见稿把考试的政策方向和基本框架定了下来。下面中公建设工程网为大家把意见稿中所提到的文件详细解读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
考试成绩管理规定:
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二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考试成绩原则上在考试结束后两个月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www.cpta.com.cn)和各省(区、市)人事考试机构网站发布。
证书管理:
考试合格,由省(区、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凡以不正当手段取得资格证书的,由各省(区、市)专业技术人员管理部门收回资格证书,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严肃处理。
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调整,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注册安全工程师合格标准:
安全工程师考试科目分为《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知识》、《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和《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根据往年成绩合格标准来看,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试卷满分均为100分),具体以官方通知为准。
报考指南
报考条件查询
考点精粹
要点难点汇总
模拟试题
模拟真实题库
封闭集训班
乐享畅学班
VIP网络班
零基础套餐班
百问百答
解答你的疑难杂症
报考检索
一键查询报考条件
资料下载
各项资料任君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