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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程师【法规】|第三章《安全生产法》重点考点归纳3

中公建设工程网 2019-04-18 浏览次数:1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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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参加2019年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的各位考生们,中公建设工程网助力19年安全工程师考试,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大纲相关的重要考点,希望对大家顺利进行安全工程师考试复习都能有帮助,祝大家备考顺利!每天更新一点点,每天进步一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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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1、突发事件四类: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2、突发事件的特征:公共性、突发性、紧迫性、危害性、破坏性、需要公权介入和社会力量。

3、突发事件分级: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

4、应急机制: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管理、条块结合。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辖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负责。

6、国家应急预案分两个层次:国家级应急预案、地方级应急预案。

7、预警级别:一级(红)二级(橙)三级(黄)四级(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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