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2021-12-10 浏览次数:79
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建部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2021年11月22日审批通过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补证人员的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请有关单位按如下要求办理领取注册证书。
注意事项:
1、请有关单位经办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介绍信和注册造价工程师二寸免冠正面照片一张,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取号办理证书领取手续。
领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1:30(11:15停止取号),下午13:30至17:00(16:30停止取号),[周五下午至15:30(15:00停止取号)]
领证地点:小木桥路683号一层受理服务大厅
2、执业印章相关事项:执业印章由印章持有人前往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厂自行刻制。印章模式及印章制作所需信息查询详见《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注册人员执业印章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沪建建管[2016]1181号)。
特此通告。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8日
原标题:关于上海市2021年11月22日审批通过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补证人员领取注册证书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s://zjw.sh.gov.cn/ryzg-lztz/20211209/698a5bbfa28a4e8596698b5e7442ed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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