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07-22 浏览次数:152
(1)申报:个人登录全国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系统,填写申请表,上传相应附件材料(继续教育合格证明、有效劳动合同,及系统填写前一个注册期内业绩)打印申请表后上报数据;
(2)受理:本人或企业代办人员携带延续注册申请表原件一份提交至当地市级造价站或省厅2号窗口
(3)盖章:关注个人注册造价工程师系统,审核通过后(系统中注册证书有效期更新)携带注册证书原件至当地市级造价站或省厅2号窗口办理。
注意:继续教育如果不是网络学习的,证明扫描上传相关项内。2018年12月31日申报截止。证书失效后仍需执业的人员,可重新申请初始注册。(摘自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原文题目:政务办理事项常见问题解答
原文链接:http://jst.zj.gov.cn/art/2019/5/5/art_1583653_34588724.html
编辑推荐:
报考指南
报考条件查询
考点精粹
要点难点汇总
模拟试题
模拟真实题库

零基础网络班

VIP网络班

云端优学班

OAO精英小班私教
百问百答
解答你的疑难杂症
报考检索
一键查询报考条件
资料下载
各项资料任君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