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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一级造价师《造价管理》易难考点16

中公建设工程网 2020-03-11 浏览次数:25

为应对2020一级造价师考试,编辑整理了一级造价造师《造价管理》易难考点系列,希望给各位考生带来帮助!

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时间已确定,考试时间为10月24、25日,距离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仅剩233天,为帮助大家进行有效的备考,中公建设工程网为大家更新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造价管理》易难考点,以供大家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哦!更多一级造价工程师相关信息,请持续关注中公建设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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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第四节 合同法及价格法

知识点 1:合同的订立

一、合同的形式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含数据电文)、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默示形式和推定形式)。

【提示】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二、合同订立的程序

当事人订立合同,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一)要约

定义: 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条件: 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生效 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如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 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撤回: 撤回通知应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撤销: 撤销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提示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①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②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提示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失效: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②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③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做出承诺;④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变更。

【提示 3】有些合同在要约之前还会有要约邀请。

所谓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如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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