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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3)

中公建设工程网 2018-07-02 浏览次数:83

今天中公建设工程网给大家带来的是案例分析“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3)”相关知识内容,现在距离2018年造价师考试还有几个月时间,足够你细嚼慢咽把知识点都掌握。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帮助到大家!预祝大家都有一个好成绩!

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3)

案例三:

1、报价技巧

1)根据项目特点采用不同的报价方法

2)不平衡报价法

3)多方案报价法

4)增加建议方案报价法

5)突然袭击法

2、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第二十条 资格审查应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的从业人员;

(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四)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3、招投标法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五条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依法招标的科研项目允许个人参加投标的,投标的个人适用本法有关投标人的规定。

第三十五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

第三十六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

好了,以上就是今天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3)的全部内容了,想获取更多考试资讯及考试相关资料请继续关注中公建设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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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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