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建设工程网 2020-06-16 浏览次数:31
沉降观测点的设置:
(1)砖墙承重的建筑物:沉降观测点一般应沿墙的长度每隔8米至10米设置一个,并应设置在建筑物的外墙转角处、纵墙与横墙的交接处及纵墙与横墙的中央、建筑物的沉降缝两侧。当建筑物宽度大于1米时,内墙也应在适当位置设观测点。
(2)框架结构的建筑物:沉降观测点应设在每个桩基或部分柱基上部。
(3)具有浮筏基础的或箱形基础的高层建筑,观测点应沿纵、横轴和基础周边位置。
(4)新建筑物与原有建筑物连接处的两边应设置。
(5)烟囱、水塔、油灌等其他类似的构筑物,应沿周边对称设置。
(6)埋入墙体的观测点,材料应采用直径不小于12毫米的元钢,一般埋人深度不小于12厘米,钢筋外端要有90°弯钩弯上,并稍离墙体,以便于置尺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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