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建设工程网 2021-12-20 浏览次数:45
第三篇 建筑消防设施
第十一章 建筑灭火器配置
8.一般规定
一个计算单元内配置的灭火器数量不得少于2具。每个设置点的灭火器数量不宜多于5具。当住宅楼每层的公共部位建筑面积超过100m²时,应配置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每增加100m²时,增配1具1A的手提式灭火器。
报考指南
报考条件查询
考点精粹
要点难点汇总
模拟试题
模拟真实题库
零基础套餐班
乐享畅学班
OAO封闭集训班
百问百答
解答你的疑难杂症
报考检索
一键查询报考条件
资料下载
各项资料任君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