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建设工程网 2021-12-15 浏览次数:19
第三篇 建筑消防设施
第八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5.火灾探测器的设置要求
(3)点型感烟、感温探测器设置数量
①探测区域的每个房间应至少设置一只火灾探测器。
②一个探测区域内所需设置的探测器数量,不应小于下式的计算值,即
式中N-探测器数量(只),N应取整数;
S-该探测区域面积(㎡);
A-探测器的保护面积(㎡);
K-修正系数。
③在有梁的顶棚上设置点型感烟火灾探测器、感温火灾探测器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梁凸出顶棚的高度小于200m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2)当梁凸出顶棚的高度为200mm~600mm时,应按规范要求确定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和一只探测器能够保护的梁间区域的数量。
3)当梁凸出顶棚的高度超过600mm时,被梁隔断的每个梁间区域应至少设置一只探测器。
4)当被梁隔断的区域面积超过一只探测器的保护面积时,被隔断的区域应按第1)条规定计算探测器的设置数量。
5)当梁间净距小于1m时,可不计梁对探测器保护面积的影响。
④房间被书架、设备或隔断等分隔,其顶部至顶棚或梁的距离小于房间净高的5%时,每个被隔开的部分应至少安装一只点型探测器。
⑤锯齿形屋顶和坡度大于15°的人字形屋顶,应在每个屋脊处设置一排点型探测器,探测器下表面至屋顶最高处的距离要满足规范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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