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建设工程网 2021-12-10 浏览次数:19
第三篇 建筑消防设施
第一章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
11.系统类型和设置要求
(1)符合下列条件时,消防给水系统应分区供水:
系统工作压力>2.40MPa;消火栓栓口处静压>1.0MPa;自动水灭火系统报警阀处的工作压力>1.60MPa或喷头处>1.20MPa。
(2)分区供水形式可采用消防水泵并行或串联、减压水箱和减压阀减压的形式,但当系统的工作压力大于2.40MPa时,应采用消防水泵串联或减压水箱分区供水形式。
(3)消防水泵串联分区供水的设置要求:
①采用消防水泵转输水箱串联时,转输水箱的有效储水容积≥60m³,转输水箱可作为高位消防水箱。
②当采用消防水泵直接串联时,消防水泵从低区到高区依次顺序启动,消防给水分区供水采用转输消防水泵时,转输泵宜在消防水泵启动后再启动
(4)减压阀减压分区的设置要求
①减压阀应设置在报警阀组入口前,当连接两个及以上报警阀组时,应设置备用减压阀;
②过滤器和减压阀前后应设压力表,压力表的表盘直径≥100mm,最大量程宜为设计压力的2倍;
③垂直安装的减压阀,水流方向宜向下;
④比例式减压阀宜垂直安装,可调式减压阀宜水平安装。
(5)减压水箱减压分区供水的设置要求
减压水箱的有效容积≥18m³,且宜分为两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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