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建设工程网 2021-08-04 浏览次数:26
洁净厂房安全出口设置
为保证安全疏散的可靠性,洁净厂房每一生产层、每一防火分区或每一洁净区的安全出口的数量,均不应少于两个。安全出口应分散均匀布置,从生产地点至安全出口不用经过曲折的人员净化路线。
洁净厂房符合下列要求时,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1.甲、乙类生产厂房每层的总建筑面积不超过50m2,且同一时间内的生产人员总数不超过5人;
2.丙类生产区的建筑面积不超过250m2,且同一时间内生产人数不超过20人时;3.丁类生产区的建筑面积不超过400m㎡,且同一时间内生产人数不超过30人时。
洁净区与非洁净区和洁净区与室外相通的安全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安全疏散门不得采用吊门、转门、侧拉门以及电控自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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