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建设工程网 2021-08-04 浏览次数:36
汽车库、修车库消防设施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设置范围
除敞开式汽车库外,I类汽车库、修车库;Ⅱ类地下、半地下汽车库、修车库;IⅡ类高层汽车库、修车库;机械式汽车库;以及采用汽车专用升降机作汽车疏散出口的汽车库应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2.设置要求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计应按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的规定执行。气体灭火系统、泡沫一水喷淋系统、高倍数泡沫灭火系统以及设置防火卷帘、防烟排烟系统的联动控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等的有关规定。
报考指南
报考条件查询
考点精粹
要点难点汇总
模拟试题
模拟真实题库

零基础套餐班

乐享畅学班

OAO封闭集训班
百问百答
解答你的疑难杂症
报考检索
一键查询报考条件
资料下载
各项资料任君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