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建设工程网 2021-07-02 浏览次数:38
消防设施篇7
1、喷头的最大保护高度不宜大于6.5m,最小保护高度不应小于300mm。
2、一个防护区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其装置数量不宜超过10台。同一防护区设置多台装置时,其相互间的距离不得大于10m,必须能同时启动,其动作响应时差不得大于2s;防护区内设置的预制灭火系统的充压压力不应大于2.5MPa。
3、泡沫混合液管道采用的阀门有手动、电动、气动和液动阀门,后三种多用在大口径管道。
4、消防泵的出液管上设置的带控制阀的回流管,需符合设计要求,控制阀的安装高度一般在0.6~1.2m之间。
5、地上式泡沫消火栓的大口径出液口要朝向消防车道,以便于消防车或其他移动式的消防设备吸液口的安装,在一般情况下不用。
6、泡沫产生器无法发泡或发泡不正常。
(1)主要原因:①泡沫产生器吸气口被异物堵塞;②泡沫混合液不满足要求,如泡沫液失效,混合比不满足要求。
(2)解决方法:①加强对泡沫产生器的巡检,发现异物及时清理;
②加强对泡沫比例混合器(装置)和泡沫液的维护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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