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建设工程网 2021-08-02 浏览次数:26
高层病房楼防火案例分析
(一)建筑分类
医院高层病房楼为一类高层公共建筑。
(二)平面布置
1)医院的住院部分不应设置在地下或半地下。
2)医院的病房楼内相邻护理单元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分隔,隔墙上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设置在走道上的防火门应采用常开防火门。
3)医疗建筑内的手术室或手术部、产房、重症监护室、贵重精密医疗装备用房、储藏间、实验室、胶片室:2.00h+ 1.00h+乙级。
4)汽车库与病房楼组合建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汽车库应设置在建筑的地下部分。
②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楼板完全分隔。
③汽车库的疏散楼梯应独立设置。
(三)避难
高层病房楼应在地上二层及以上的病房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避难间规定:
1)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过2个,其净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25.0m2确定。
2)应靠近楼梯间,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3)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4)应设置消防应急疏散照明,其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0h,其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0lx。
4)应设置消防应急疏散照明,其备用电源的连续供电时间不应小于1.0h,其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10.0l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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