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05-23 浏览次数:119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建办市〔2018〕57号 )和执业资格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住房城乡建设厅对专业技术人员或用人单位一方提交的注销申请相关材料进行了审核,李灵丽等146人符合建造师注销条件。为保证审核的公正性,增加审核的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名单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对公示注销人员名单有异议或举报的,相关企业和个人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提供书面材料报送省级注册管理相关部门,公示期内不能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书面申请延期。书面材料,单位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否则,不予受理。
申诉或举报受理单位: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四川建设人才大楼6楼603室
电话:028-85439930、85222456
附件: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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