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人事考试网 2021-05-17 浏览次数:32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机构主管部门:
根据《关于同意变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收费省市分成标准的复函》(辽财税函〔2021〕168号)《关于调整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五项考试收费项目及分成标准的复函》(辽财税函〔20213245号)和《关于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38项国家 级人事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的通知》(辽人社函〔2020〕74号)规定,现公布辽宁省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承担的国家 级考试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二级注册计量师职业资格考试、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等七考试收费及分成标准(详见附表)。
考试收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使用国家统一的非税收入电子票据,考试收费范围、对象、标准、收入分成等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本次公布的收费标准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2年,此前有关考试收费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等七项考试收费项目及分成标准

原标题:关于公布调整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等七项考试收费项目及分成标准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lnrsks.com/html/xinwenzhongxin/shoufeibiaozhun/2624.html
报考指南
报考条件查询
考点精粹
要点难点汇总
模拟试题
模拟真实题库

一建乐享畅学班

一建VIP网络班

一建云端优学

一建OAO封闭集训班
百问百答
解答你的疑难杂症
报考检索
一键查询报考条件
资料下载
各项资料任君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