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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一建《工程法规》考点: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中公建设工程网 2018-11-27 浏览次数:158

2018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已经落下帷幕,但对一些考生来说这并不是结束,而是新的开始。千万不要因为2019年的考试还早就不提前准备,俗话说:“天道酬勤”,要想比其他人早一步圆梦一建,就应该早做准备。中公建设工程网小编整理了2019年一建《工程法规》考点,希望能帮考生在初期复习阶段打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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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

一、承揽合同的特征

(一)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二)承揽人须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所承揽的工作

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经定作人同意的,承揽人也应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承揽人有权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承揽人将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三)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不受定作人的指挥管理,独立承担完成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期限等责任。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但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二、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

定作人应当在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时支付;工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人应当相应支付。

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

三、承揽合同的解除

(一)承揽人的法定解除权

(二)定作人的法定解除权

(三)定作人的法定任意解除权:定作人可以随时解除承揽合同,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经典例题:

1.下列关于承揽合同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

A、提出工作要求、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酬金的一方称为定做人

B、按指定完成工作成果,并接受酬金的一方是承揽人

C、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性质上属于承揽合同

D、承揽合同目的主要在于交付过程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选项D不正确,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2.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其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关于责任承担的说法,正确的是( )。

A、第三人就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B、承揽人不再承担责任

C、承揽人与第三人按完成工作成果的比例向定作人承担责任

D、承揽人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在承揽合同中,经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可以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应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定作人负责。

以上便是中公建设工程网小编为您整理的具体内容,想了解关于一级建造师的更多信息,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中公建设工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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