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建设工程网 2019-08-15 浏览次数:23
为应对2019一级建造师考试,编辑整理了一级建造师基础考点精选问答,希望给各位考生带来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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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保护的规定
一: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工作时间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日。
(二)休息休假
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300%的工资报酬。
二:劳动者的工资
(一)工资的基本规定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三: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
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届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活动。
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3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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