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事考试网 2021-03-22 浏览次数:4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1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4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2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省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考试设置
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设计前期与场地设计》《建筑技术设计(作图题)》《建筑设计》《建筑结构》《建筑物理与建筑设备》《建筑材料与构造》《建筑经济、施工与设计业务管理》《建筑方案设计(作图题)》《场地设计(作图题)》9个科目;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设《场地与建筑设计(作图题)》《建筑结构与设备》《法律、法规、经济与施工》《建筑构造与详图(作图题)》4个科目。
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自2008年起,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限为8年,参加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8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为合格;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成绩有效期限为4年,参加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方为合格。暂停考试的年份(2015年和2016年)不计入成绩有效期。
二、报名事项
考试报名采取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为湖北省的报考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2019年4月国务院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文件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
(二)告知承诺要求。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人事考试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监管,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的规定和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以规定方式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及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三)资格审核。
各地住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报一、二级注册建筑师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三、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1年3月19日9:00—3月25日20:00。
(二)网上注册核查时间。
2021年3月19日9:00——3月26日17:00。
(三)现场人工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1年3月24日—3月26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四)网上缴费时间。
2021年3月19日9:00—3月28日20:00。
(五)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一级注册建筑师:2021年5月10日9:00——5月23日12:30。
二级注册建筑师:2021年5月10日9:00——5月16日12:3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六)考试时间。
详见附件4.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须与报名时证件一致)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区设置
为更好地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考试工作,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考区只设省直考区。如遇疫情防控等级变化等不可控因素影响,会根据有关部门要求取消或推迟考试,敬请广大考生慎重报考
五、考试收费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号)规定,一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费15元/人,知识题(选择题)63元/人·科,作图题152元/人·科;二级注册建筑师考试报名费15元/人,知识题(选择题〉60元/人·科,作图题120元/人·科。
六、违纪违规处理
加强管理,对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考试将采用“大规模考试中选择题抄袭作弊的考生甄别和考场监测技术”,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试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中国共产党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七、疫情防控与考试安全
在考试组织实施各环节,各地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规定,落实责任,积极应对。要与当地卫生健康、教育、公安、经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各环节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报名及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指定任何培训,不指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合作关系。
各地人社、住建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安全顺利实施。
附件:
3.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3月15曰
原标题:关于2021年度全国一、二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hbsrsksy.cn/hbksy/001/001001/001001002/20210315/13218a2c-25f9-48e1-9a1c-e3b25bcfe55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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