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11-03 浏览次数:8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22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34名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49名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59名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9名申请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十九批)
2.准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十九批)
3.准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十九批)
4.准予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十九批)
5.准予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十九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10月29日
原标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21年第十九批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 人员名单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mohurd.gov.cn/wjfb/202111/t20211103_2521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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