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1-03-16 浏览次数:86
根据《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7号)及有关规定,经审核,23名申请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21名申请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14名申请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17名申请注册电气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3名申请注册化工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符合注册条件,准予注册。未批准注册的人员,可通过申报系统查询不予注册原因。
特此公告。
附件:1.准予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四批)
2.准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四批)
3.准予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2021年第四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1年3月9日
原标题: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21年第四批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初始注册人员名单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qrc.org.cn/Details/Publish_Details_Form.aspx?RowGuid=c49ab838-6444-418b-9a64-5711e82d51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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