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0-08-19 浏览次数:25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0〕30号)文件,现就做好我省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职责分工
我省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共同负责。省人力资源考试中心具体负责组织报名、网报技术支持、考务组织实施、合格人员资格证书发放等工作,省生态环境厅人事处负责资格审核抽查、政策咨询等工作。
二、科目设置与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设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客观题)、“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客观题)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主观题)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考试时间、科目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2020年11月14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2020年11月15日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2020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以生态环境部网站(www.mee.gov.cn)公布为准。
(二)考场设置
此次考试只在兰州设考点。具体考试地点最终以准考证为准。
四、报考范围及条件
为方便报考人员就近报名参加考试,避免大面积跨区域流动对疫情防控造成冲击,本次考试只接受现工作地、居住地在甘肃的考生报名参加考试。来自疫情中高风险区、现居住地不在甘肃的考生,将可能因疫情防控措施落实影响正常参加考试。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二)“免二科”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截至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2科,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获得国家环保部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五、报名告知承诺要求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对本人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符合报考条件作出承诺,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承担不实、虚假承诺的责任。
(二)考试机构要加强考试事中事后监管,按一定比例随机抽取报考人员信息,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抽取的报考人员信息核实后及时反馈考试机构,对发现作出虚假承诺,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审核部门(机构)要求办理报考相关事项的,按考试报名无效或者考试成绩无效处理。报考人员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三)应试人员有故意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处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应试人员将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记入黑名单。同时启动跨部门联动响应,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失信应试人员信息将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
(五)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信息将在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举报。
(六)考试报名须由本人操作,报名期间因个人信息、考试科目、考试级别(因档案号不同,考试级别填报错误系统将无法合成考试成绩)填报错误,以及错传照片、错误缴费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报名时间及程序
本次报名采取全国统一网上报名的方式。凡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及时登陆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服务平台(http://www.cpta.com.cn)网站。按程序进行报名。
(一)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8月20日9时至8月27日18时
资格审核时间:2020年8月20日9时至8月28日18时
网上缴费时间:2020年8月20日9时至8月29日18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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