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关于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参考重要提示

湖南人事考试网 2020-10-10 浏览次数:39

2020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房地产估价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

资格考试参考重要提示

2020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房地产估价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将于10月17日、18日举行。为更好地服务考生、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本次考试是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况下举行,请应试人员认真阅读我院官网发布的《湖南省2020年专业技术人员执(职)业资格考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考试纪律告知书》的具体要求,知悉防疫相关规定,按要求做好相应防疫准备,提前彩色打印好本人24小时内的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截图(包含个人相关信息和更新日期)。

二、领取或打印准考证后,请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注意事项,并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考前准备。要认真查看自己参加考试所在考点及详细地址,避免走错考点学校。要按准考证上标明的考场号,准确找到自己的考场,防止进错考场坐错座位。

三、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合理规划好出行时间和交通路线。因防疫需要,应试人员车辆不允许进入考点。建议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考试当天提前1.5小时到达,从提示校门进入考点。开车前往的应试人员,建议另带一名驾驶员,送达考点后即停即走。

四、应试人员须带齐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电子身份证、单位社保卡不能作为有效证件参考),主动配合查验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提前彩色打印),测量体温正常方可进入考点考场。如身份证遗失或过期,可提前到户籍或考点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临时身份证明。

五、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或健康码为黄码,且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的应试人员,将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请此类应试人员提前向所在考区的人事考试机构主动报告备案。

六、根据规定,应试人员进入考场后,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携带至考场座位。考试开始后在考场座位上发现手机等电子设备一律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1号令)作违纪处理。

七、考试结束铃响,应试人员应立即停止答题,否则按违纪处理。严禁将本人或他人的答题卡、题本、草稿纸带出考场,严禁损坏、撕毁题本、答题卡,严禁抄录、复制、传播试题或与试题相关内容,否则按违纪处理。

八、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甄别雷同答卷,被甄别为雷同答卷的,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包括抄袭的和被抄袭的),并视具体情形按照规定追加相应处理。在考试过程中,应试人员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答题卡(或答卷),防止被他人抄袭。

九、认真阅读有关规定,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接受监考人员的监督和检查。对违纪作弊行为,无理取闹,威胁、侮辱、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报考者的,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将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房地产估价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属于“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组织考试作弊、替考等行为适用《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涉考犯罪规定。如实施相关行为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敬请广大应试人员诚信参考,远离作弊,共同维护考试的公平公正!

预祝各位考生考试顺利!

附:部分涉考法律提示


原标题:2020年度一、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城乡规划师、房地产估价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考试参考重要提示

文章来源:http://www.hunanpea.com/Article/0a4a13bd-d83a-48ad-9f40-ec08a78a6e1c/InternalArticleDetail.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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