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 2021-07-19 浏览次数:41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韩城市、神木市、府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建人〔2018〕67号)要求,现将我省2021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
(一)考试时间:2021年9月25日
(二)考试科目:
其中《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科目分为“土木建筑工程”、 “ 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 和“安装工程”4个专业, 考生可根据工作实际工作需要选报其一。
二、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2、具有土木建筑、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财经商贸大类大学专科(或高等职业教育)学历,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3年。
3、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1年。
4、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门类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满2年。
5、具有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从事工程造价业务工作年限相应增加1年。
(二)具有以下条件之一的,在报考二级造价工程师考试可免考《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只需报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1 个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一科”):
1、已取得陕西省核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2、已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具有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的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本科毕业生(工程管理专业与工程造价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和有效期情况统计表详见附件,毕业时间须在首次通过评估时间之后与本科合格有效期内)。
(三)已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某项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如报考其他专业只需选报《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1 个科目(报考级别为“增项专业”)。
特别说明:二级造价师报考条件所对应的学历不包含中专、技校及职高。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2021年12月。
三、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7月19日09:00-7月23日17:00
缴费时间:2021年7月19日09:00-7月24日17:00
考生请登陆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综合服务中心)网站(网址:http://jszf.shaanxi.gov.cn/)进入办事大厅考试考务窗口的网上报名系统完成报名和交费流程。
四、取得资格证条件
参加 2 个科目考试(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可取得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对于免考基础科目的应试人员,必须通过专业科目考试方可取得职业资格证。
五、报考事项
1、报名人员应按报名系统规定的流程和要求,在做出符合报考条件等真实性承诺后,如实填报“报名表”,同时上传考生本人的蓝底电子证件照(证件照,jpg格式,二寸、180KB ≤ 文件大小 ≤ 300KB),报名时所上传的蓝底照片,将直接用于准考证、资格证书,请慎重选择)。报考人员还需按报考级别上传以下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此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其中2002年及以前取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及军事院校学历无需上传),专科、本科、研究生学历中符合报名条件的上传一个即可、免科考生需按报名条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
2、报名人员在填完“报名表”信息并按要求上传相关资料后即可用使用具有银联标识的银行卡(需提前开通网上支付功能),通过网银支付考务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每人每科51元、《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每人每科59元。交费成功后,报名程序完成。
3、报名人员在填报信息时要认真检查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及照片。若发现报名信息有误,可在交费前自行修改基本信息、报考信息及维护照片,交费后无法自行修改,须按所报专业联系相关部门。
4、已在网上交费的考生,可于 9月17日9:00至9月2 5日17:00时登录综合服务中心在线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按专业联系相关部门处理。
5、考生应对照报考条件诚信报名,原则上只允许在现工作地或户籍所在地就近报考。如属报名人员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 证件号或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如级别、考区、专业和科目等)、传错照片、未交费或错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
6、需领取发票的报考人员,持个人身份证(集体领取发票的持单位介绍信及考生名单)在综合服务中心票据室领取发票。领取发票截止时间为2021年8月31日17:00时。
六、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组织 编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审定的2019年版《全国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
七、考后事项
二级造价工程师资格考试将试行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考生在考试报名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考前不再进行资格审核。待成绩合格线公布后,将对成绩过线人员进行网上资格核查,核查通过人员才可获得资格证书。资格审核及领取证书事项另行发文通知。
八、有关要求
全体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对考试舞弊者,一经发现,将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 31 号令)处理。考后如有涉及报考条件等方面情况反映的,经核查属实,取消考试成绩,记入诚信档案,并承担相应责任。
九、联系方式
土木建筑工程、安装工程专业考生请咨询省住建厅综合服务中心考试科: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40号平安银行四楼027室
电话:029-87396261转4
水利工程专业考生请咨询省水利厅职称负责部门: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尚德路150号4号楼111办公室
电话:029-61835142
交通运输工程专业考生请咨询省交通职业能力建设中心:
地址: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六号514室
电话:029-88869297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水利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1年7月6日
原标题:陕西省2021年度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jszf.shaanxi.gov.cn/zixun/2021/7/4295.shtml?t=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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