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建设工程网 2020-12-16 浏览次数:27
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
(1)快速路两侧不应设置吸引大量车流、人流的公共建筑物的出入口。
(2)主干路应连接城市各主要分区,应以交通功能为主。
(3)次干路应与主干路结合组成干路网,应以集散交通的功能为主,兼有服务功能。
(4)支路宜与次干路和居住区、工业区、交通设施等内部道路相连接,应以解决局部地区交通,
以服务功能为主。
道路交通量达到饱和状态时的道路设计年限为:快速路、主干路(20 年)、次干路(15 年)和支 路(10-15 年)四个等级。
2、道路的组成
主要由线形和结构两部分组成。
(1)线形组成。道路线形是指道路中线的空间几何形状和尺寸。
1)机动车道。一条机动车道最小宽度应符合表 2.2.1 的规定。
2)非机动车道。与机动车道合并设置的非机动车道,车道数单向不应小于 2 条,宽度不应小于 2.5m。 专用非机动车道路面宽度应包括车道宽度及两侧路缘带宽度,单向不宜小于 3.5m,双向不宜小于 4.5m。 一条非机动车道最小宽度自行车不得小于 1.0m,三轮车不得小于 2.0m。
3)分车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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