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建设工程网 2020-08-14 浏览次数:20
2. 建设用地取得的费用。
建设用地如通过划拨方式取得 ,则须承担征地补偿费用或对原用地单位或个人的拆迁补偿费用;若通过市场机制取得,则不但承担以上费用 ,还须向土地所有者支付有偿使用费,即土地出让金。
1) 征地补偿费。包括土地补偿费、青苗补偿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安置补助费 、 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耕地占用税 、土地管理费。
2 ) 拆迁补偿费用。包括拆迁补偿和搬迁、安置补助费 。
3 ) 出让金、土地转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用地单位向国家支付的土地所有权收益 ,出让金标准一般参考城市基准地价并结合其他因素制定 。基准地价由市土地管理局会同市物价局 、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市房地产管理局等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市级人民政府审定通过,它以城市土地综合定级为基础,用某一地价或地价幅度表示某一类别用地在某一土地级别范围的地价 ,以此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格的基础在有偿出让和转让土地时 ,政府对地价不作统一规定 ,但应坚持以下原则 :地价 对目前的投资环境不产生大的影响 ,地价与当地的社会经济承受能力相适应 ,地价要考虑已投入的土地开发费用 、土地市场供求关系 、土地用途 、所在区类 、容积率和使用年限等 。有偿出让和转让使用权 ,要向土地受让者征收契税 ;转让土地如有增值, 要向转让者征收土地增值税 ;土地使用者每年应按规定的标准缴纳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转让应先由地价评估机构进行 价格评估后 ,再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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