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03-10 浏览次数:60
经商有关部门同意,决定自2022年度起,对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职称资格考试实行相对固定的合格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建造师、卫生(中医药)副高级、卫生人才评价(医学工程和卫生管理专业)初、中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试卷满分的60%。
二、基层卫生(中医药)副高级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为58分。基层卫生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省定合格标准为55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援湖北医疗队和高风险地区)一线人员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各科目省定合格标准为55分(总分100分)。
三、根据有关规定或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或单独确定考试合格标准的,另行通告。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2年3月7日
原标题:关于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事项的通告
文章来源:http://202.61.89.231/content-46-CFF6345DA7A65F78
报考指南
报考条件查询
考点精粹
要点难点汇总
模拟试题
模拟真实题库
二建OAO集训班
二建尊享无忧班
二建全程护航班
二建勤学飞跃班
百问百答
解答你的疑难杂症
报考检索
一键查询报考条件
资料下载
各项资料任君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