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06-14 浏览次数:72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9年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
各市(州)建委(住房城乡建设局),长白山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4部委《关于2019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发改环资〔2019〕999号)和《关于开展2019年全省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的通知》(吉发改环资联〔2019〕390号)相关要求和统一部署,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决定在全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今年全省节能宣传周时间为6月17日至23日,6月19日为低碳日。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全省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绿色发展,节能先行”。全省低碳日活动主题是“低碳行动,保卫蓝天”。
二、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重点活动为:一是组织开展绿色建筑开放日活动,各地结合实际,选取实施效果较好的典型绿色建筑向社会开放,安排专业讲解,增强社会公众对绿色建筑技术作用的体验感。二是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进社区、进校园等宣传活动,增强社会公众对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认识度。三是开展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的宣传活动,各地要多渠道、多方式的搞好宣传,有条件的地区,可联合本地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企业,组织相关建材生产企业及社会公众开展实地参观见学等宣传活动,引导全社会生产和使用绿色建材产品。四是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科技宣传活动,利用宣传栏、微博、微信等平台,以及线下互动体验等方式,宣传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政策法规、技术产品与相关生活常识,提高社会公众的绿色意识。
三、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提高重视程度,围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主题,进一步丰富宣传活动内容,采取形式多样的宣传手段,开展有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普及绿色生态发展理念,开展绿色消费推广活动,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四、各地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结束后,要留好宣传活动的影像资料及文字资料,并于7月12前将活动总结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 系 人:王庆龙
联系电话:0431-82752489
邮寄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住房城乡建设厅537室
邮箱地址:jljskj@sina.com
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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