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建设工程网 2018-07-11 浏览次数:146
2018年二级建造师考试刚刚结束没多久,接下来就开始着手开始准备2019年的二级建造师的考试了!今天中公建设工程网给大家分享下关于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法规科目里的时间节点内容(4),希望大家记住,能帮助到广大考生!
1个月
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2、事故处理时限: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3、劳动者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4、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5、施工企业资质证书的变更:工商变更手续后30日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6、举证时限:普通程序的举证时限不少于30日,但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少于30日;简易程序的举证时限可以少于30日。
7、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30日;情况复杂的可以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30日。
8、投诉处理的规定: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自受理投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9、安全事故补报时间:一般事故30日内补报。
10、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11、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12、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
13、企业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1个月。
2个月(60日)
1、事故调查期限: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最长可延长60日。
2、当事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3、除非法律另有规定,行政复议机关一般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以上内容就是本篇文章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更多考试资讯及考试相关资料请继续关注中公建设工程网!并关注我们二建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加入我们备考群,更多惊喜等着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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