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建设工程网 2018-07-23 浏览次数:53
2018年的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就快要出来了,所以很快没几个月之后2019年的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就要开始了!接下来小伙伴们应该开始着手准备2019年二级建造师的考试了,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下《施工管理》“垫资行为的确定和利息的认定”相关知识点的内容:
垫资行为的确定和利息的认定
垫资能否约定利息,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约定垫资款的利息,但约定的利率标准不得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超出的部分无效,其主要理由是防止企业之间以垫资为名的借贷。另外,在合同双方没有约定利息的情况下,不计算利息,垫资款的归还时间有必要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垫资和工程欠款之间关系是,双方对垫资没有约定的,按工程欠款处理。双方对工程欠款利息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该约定标准不受同期贷款利率标准的限制;没有约定的,按照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
合同双方可以结合自身经济实力,资金状况,工程实际对是否垫资、垫资的数额、垫资的利息、垫资款的归还时间进行明确约定。
以上就是本篇文章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更多考试资讯及考试相关资料请继续关注中公建设工程网!并关注我们二建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加入我们备考群,更多惊喜等着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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