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建设工程网 2018-10-23 浏览次数:34
中公建设工程网给大家带来的是《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相关知识点内容,建议各位考生一定要适时进行学习!抓紧时间进入2019年二建备考大军当中!希望本文能对大家有帮助!
二建信息请关注官方微信“zgjzsks”
2020年二建备考福利交流群:1009525280
2019年二建考生成绩查询群:832261649
建设工程担保制度——抵押权
抵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一)抵押物
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不动产或者特殊的动产(机器、交通工具等),不转移占有抵押物。
以下财产不得抵押:
1.土地所有权;
2.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设施和其他社会公益设施;
4.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5.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6.其它
【提示】用以下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1)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2)建设用地使用权;
(3)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
(4)正在建造的建筑物。
(二)抵押权的实现
可以协议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受偿;协议不成,抵押权人可向法院起诉。
【注意】同一财产设定多个抵押权时,处理价款清偿规则:
登记的优于没有登记的;都登记或者都没有登记的按照先后顺序;顺序相同按照债权比例。
【相关推荐】
以上就是本篇文章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更多考试资讯及考试相关资料请继续关注中公建设工程网!并关注我们二建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加入我们备考群,更多活动及惊喜等着你呢!
报考指南
报考条件查询
考点精粹
要点难点汇总
模拟试题
模拟真实题库
二建OAO集训班
二建尊享无忧班
二建全程护航班
二建勤学飞跃班
百问百答
解答你的疑难杂症
报考检索
一键查询报考条件
资料下载
各项资料任君挑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