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公建设工程网 2018-07-23 浏览次数:56
2018年的二级建造师考试成绩就快要出来了,所以很快没几个月之后2019年的二级建造师考试报名就要开始了!接下来小伙伴们应该开始着手准备2019年二级建造师的考试了,接下来给大家分享下《工程法规》“建设工期”相关知识点的内容:
建设工期
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按总日历天数计算)。
开工及开工日期、工程暂停施工、工期顺延、竣工日期等,直接决定了工期天数。
(一)开工及开工日期
开工日期是指发包人、承包人在协议书中约定,承包人开始施工的绝对或相对日期。
【注意】因发包人的原因推迟开工日期,发包人承担赔偿责任,并顺延工期。
(二)暂停施工
1.工程师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
2.承包人实施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可书面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在48小时内给予答复,未48小时答复的,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注意】
因承包人原因造成的停工,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非承包人原因(发包人原因、第三人原因或不可抗力),由发包人承担追加合同价款,同时顺延工期。
以上就是本篇文章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更多考试资讯及考试相关资料请继续关注中公建设工程网!并关注我们二建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加入我们备考群,更多惊喜等着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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