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资料下载
二级建造师备考资料
点击下载
2025二级建造师备考资料免费下载
点击即刻下载
 

考前倒计时26天二建备考《工程法规》考点复习4.28

中公建设工程网 2019-04-28 浏览次数:39

大家好,离“五一”假期越来越近,在假期中也别忽视了复习二建哦!中公建设工程网特地为大家整理了2019年二建备考指导与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点系列,请参加2019二级建造的考生抓紧时间复习。现在已经进入到最后的冲刺阶段,请大家认真复习。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时间为5月25、26日,距离2019年二级建造师考试还剩26天,请各位考生加油。

要约的特点与表现形式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要约的构成要件是:要约人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向相对人所作的意思表示;要约内容具体确定;要约应表明一旦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合同即告成立)。

注意区分招标与投标。

要约的方式包括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行为三种。

要约生效的情形具体可表现为:

(1)口头形式的要约自受要约人了解要约内容时发生效力;

(2)书面形式的要约自到达受要约人时发生效力;

(3)采用数据电子文件形式的要约,当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电文的,自该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该要约发生效力;若收件人未指定特定系统接收电文的,自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该要约发生效力。

要约的撤回,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不发生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

《合同法》第17条规定:“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要约的撤销,指在要约发生法律效力之后,要约人使其丧失法律效力而取消要约的行为。

《合同法》第18条规定:“要约可以撤销。撤销要约的通知应当在受要约人发出承诺通知之前到达受要约人。”

为了保护当事人的利益,《合同法》第19条同时规定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要约不得撤销:

1.要约人确定了承诺期限或者以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2.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作了准备工作。

要约的撤回与要约的撤销在本质上是一样的,都是否定了已经发出去的要约。其区别在于:要约的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要约的撤销则是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后。

当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或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或者期限届满而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以及受要约人对要约内容作了实质性改变(视为新要约)时,要约失效。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但是如果商业广告的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要约邀请的目的在于诱使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既不能因相对人的承诺而成立合同,也不能因自己做出了某种承诺而约束要约人。行为人撤回其要约邀请,只要没给善意相对人造成心来利益的损失,不承担法律责任。

以上就是本篇文章的全部内容了,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更多二级建造师备考指导,二级建造师考试考点复习系列,请持续关注中公建设工程网

相关阅读

2019年二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模拟考试试题汇总二

2019二级建造师《工程法规》模拟考试试题汇总二

2019年《水利水电工程》每日一练模拟试题汇总一

2019年《公路工程》每日一练模拟试题汇总一

2019年《建筑工程》每日一练模拟试题汇总一

2020年二级建造师全新网课火热报名ing,赶快领取>>>

二建信息请关注官方微信“zgjzsks

2020年二建备考福利交流群:1009525280

2019年二建考生成绩查询群:832261649

好文章需要分享:
热门课程
更多>>

首页
免费试听
选课中心
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