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11-18 浏览次数: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条例实施细则》和《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规定,经审查,3人符合二级注册建筑师初始注册条件,1人符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条件(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0年11月23日。
对公示人员名单有异议的,行政许可申请人和其聘用单位可在公示期内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进入注册管理系统在线申诉。
社会各单位或个人对公示情况有举报的,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材料提交至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联系地址:成都市武侯区致民路21号4楼,邮政编码:610021,联系电话:028-63810333转5)。书面材料,单位应加盖公章并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应署实名并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
四川省建设岗位培训与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0年11月17日
原标题:关于2020年第四十二批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初始注册审查意见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jst.sc.gov.cn/scjst/gongshitg/2020/11/17/b9e3db640fcc457cba95c39d1b9be1f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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